中国共产党新店镇中学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新店镇中学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普安县教育局党组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5人组成。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
四、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遇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五、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
六、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下上方对应的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选票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时设监票人3名。监票人由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工作人员兼任。
八、投票按监票人、大会主持人和其他有选举权的党员的顺序进行。
九、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得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教育局党组党研究决定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国共产党新店镇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