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局招生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学校根据班实际情况,特下达中职指标,请根据指标数认真完成。对完成指标的班级,在年终对班主任考核时加10分,对未完成指标的班级,在年终对班主任考核时扣6分。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指标数。
九(1)班开学初学生数为42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39人。其中普安职中3人。
九(2)班开学初学生数为55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49人。其中普安职中14人。
九(3)班开学初学生数为48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42人。其中普安职中11人。
九(4)班开学初学生数为49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43人。其中普安职中13人。
九(5)班开学初学生数为45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39人。其中普安职中12人。
九(6)班开学初学生数为51人,应完成高中阶段入学人数44人。其中普安职中13人。
2.普安职中指标数为必须完成数。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各班班主任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签状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7年4月 日 2017年4月 日
附件:普安县新店中学2017年中职招生目标.doc